@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将启动!这些事项请注意
注!意!啦!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管
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我市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年检工作近日将启动!
与往年不同的是
今年的资质年检工作
增加了售楼处现场检查环节
一
年检对象
本次年检的对象是在厦门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其中:
取得一级、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证书的企业,由我局实施年检并做出资质年检结论;
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参加资质年检,但应按要求完善系统的文档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及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信息。暂定资质满12个月方可向我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二
检查内容
检查将重点关注企业信息、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的统计月报、近三年项目开发信息等企业在《信息系统》申报的材料及商品房售楼现场的公示情况和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范。
注:具体材料及要求详见我局官网发布的《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
三
检查按以下步骤进行
1
企业自查整改
2020年8月31日前,各企业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
企业更新填报系统信息并提交年检申请
2020年9月18日前,各企业应完成《信息系统》上的信息更新填报,通过校验后,在《信息系统》提交资质年检申请。
3
实行专项核查
我局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况,将其分为红色、黄色、绿色监管企业,实行差异化检查并对外公布。我局将对红色、黄色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组织专项核查。核查主要以核对文档资料或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
注:红色、黄色、绿色监管企业判定条件详见我局官网发布的《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
4
开展现场检查
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在售楼盘售楼处开展现场检查。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局首次把售楼处现场检查纳入资质年检范围。
重要提醒
各企业要重视本次资质年检工作,应按要求认真配合,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
(一)资质年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批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年检工作,如实申报材料和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信息系统》月报数据填报工作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资质检查和资质升级的依据,对不按要求在《信息系统》填报月报数据的企业,将对其作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三)资质年检结果及差异化监管企业名单将向社会公布,企业可通过《信息系统》或我局网站查询。
(四)对于检查中企业存在信用综合评价中不良行为的,将纳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予以扣除信用评价分值。
(五)年检合格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持原资质证书原件,到我局加盖资质年检专用章。
(六)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撤回资质证书。
(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注:登录我局官网,可查看《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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